内部泄露是侵犯个人信息犯罪主源头!北京披露最新数据

来源: 腾讯网2023-08-23 23:36:30
  


(资料图片)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大数据时代下,公民个人信息与保护问题越来越被社会广泛关注。8月23日,北京高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北京法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审判情况。2018年以来,本市各级法院共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219件,判处犯罪分子294人。从案件情况看,被侵犯的公民信息不乏行踪轨迹、财产信息等高度敏感信息,而内部人员泄露信息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主要源头。

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玲玲介绍,在北京法院所有已结案件中,24.6%的案件涉及高度敏感信息,包括行踪轨迹、通信内容、征信信息和财产信息;9.9%的案件涉及敏感信息,包括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公民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在各种信息类型中占比最大。“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出现过因高度敏感信息泄露引发的恶性事件,侵犯此类个人信息的犯罪案件应重点予以关注,严防造成次生风险。”孙玲玲说。

相关案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规模庞大,常涉批量信息甚至海量信息。在179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一审案件中,有162起是以信息条数作为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其中超半数案件信息数量超过5万条,约1/4的案件信息数量超过50万条,少数案件查获的信息多达数百万、数千万条,甚至过亿条。

犯罪手段也越发隐蔽。不法分子通过社交软件群、网站论坛等平台买卖或交换个人信息是常见手段。近年来,“暗网空间”也逐渐成为犯罪交易的活跃场所,交易支付方式从现实货币演进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除了交易环境和支付方式日益隐蔽,秘密窃取的技术手段也日益成熟,如“爬虫”软件已成为收集大量信息时的常用软件之一。

从个人信息的来源及流向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涵盖了金融、教育、交通、通信、物流、求职、法律等各行各业。排除买卖、交换等中间环节,39.6%的涉案信息被用于违法甚至犯罪活动,如违规提取公积金或办理信用卡、暴力催收讨债、电信网络诈骗、盗窃存款、敲诈勒索、绑架、故意伤害等。

从被告人情况看,超过半数案件的被告人供职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系个体企业经营者。其中,包括中高级管理层、法定代表人在内的公司职员占比最大,为50.3%。被告人中不乏拥有较高学历水平,在互联网公司、金融投资企业、房产中介等任较高职务者。

“放眼整个犯罪链条,内部人员泄露信息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主要源头。”孙玲玲介绍,行业“内鬼”屡屡犯案,且团队化作案模式愈加成熟,一些“内外勾结”型犯罪甚至可以组建起从获取、交易直至变现、非法利用个人信息的全链条犯罪团伙。针对上述现象,全市法院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行业“内鬼”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重点打击侵害个人高敏及敏感信息、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个人信息、批量个人信息的案件。如朝阳法院聚焦重点行业探索从业禁止条款的适用,增加行业内部工作人员的犯罪成本,使惩罚与警示教育效果并重。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典型下游犯罪。近三年来司法机关借助“断卡”行动、打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加强对关联犯罪的纵深打击。海淀法院审结的以曾某、李某为首的两大犯罪集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诈骗案,将上游非法获取并出售考生手机号、社交账号,以及下游向考生群发助考类诈骗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均一网打尽,及时避免了更多考生遭受财产损失,有效维护了正常的招生、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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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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